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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机关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思路


信息来源:艾索   发表时间:2012-09-15


检验检疫机关推行ISO9001 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既有现实的必要性,又有实践的可行性。如何深人、恰当地把握和理解标准的内涵.将其有效地与检验检疫工作的实际相结合,促进检验检疫事业的跨越式发展:是一个崭新的课题。本文就检验检疫机关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思路作一简要的分析。

一、检验检疫机关的“顾客”

检验检疫机关是国家设立的主管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商品检验的行政执法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依法把关、服务外贸、确保出入境人员健康和国家经济安全。在国家赋予检验检疫机关的职责中,行政执法和服务经济建设是协调一致的内容,都以维护国家利益为前提:因此,应当将“国家”而不是其直接的服务对象作为检验检疫机关的顾客,检验检疫机关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企事业单位之间的经济合同关系,其法定的收费行为也不是市场经济中的买卖行为,不能简单地将交费行为作为判断检验检疫机关顾客的依据。只有将“国家’’作为检验检疫机关的顾客,坚定地维护国家的利益,才能正确运用标准的原理和要求,准确地掌握“把关”与服务的关系。

二、如何理解“领导作用”

IS09000标准提出的质量管理八项原则强调了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在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关键作用,指出其应该承担井履行第一责任。检验检疫机关的组织机构和运作方式均不同于企业,·在贯彻标准时不能简单移植企业的管理模式。IS09000标准3.2.7条款将“最高管理者”定义为“在最高层指挥和控制组织的一个人或一组人”,因此可以认为检验检疫机关的最高管理者是一个集体,具体说就是局党组。在检验检疫工作的决策中,应当坚定不移地实行集体领导。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集体讨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行政“一把手”必须正确使用最终决策权,避免“一手遮天“的现象,尽可能防止个人独断专行造成的损失。

三、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要点

下面.重点阐述体现检验检疫行业特殊性的标准条款。

1.法律法规和外来文件的识别与管理

由于检验检疫机关的行政执法性质和对外窗口的特点,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来自外部,包括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如《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和检验、认证、动植物、卫生监管、综合业务、产品质量、安全环保、计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内外颁布的各项标准、有关文件和要求等。由于法律法规和适用标准的强制性,检验检疫机关对外来文件要加大管理力度,文件的收集和更新应该制度化、经常化,避免由于文件更新滞后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策划

根据检验检疫机关“把关”和服务并重的职能要求,其质量方针的内容应将执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透明性等承诺放在首位,兼顾服务的时间性、主动性和文明性要求。在分解和量化质量目标时,应该充分反映国家对检验检疫机关的期望和要求,可测量、可验证、可实现。

3.政工部门应纳入质量管理体系

检验检疫机关识别质量管理体系的覆盖范围时,应将政工部门纳入,以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时,加强执法监督和业务监察,为检验检疫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基本保障。

4.人力资源和基础设施管理

检验检疫工作责任重大,对人员的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检验检疫机关应该认真执行公务员选拔制度和党政干部任用条例的各项要求,树立全面的人才观,德、能、勤、绩不能有偏废。应确保检验检疫队伍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胜任本职岗位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养,忠于职守、勇于负责,实现严格“把关”、保国安民。

检验检疫机关拥有大量仪器设备,是技术密集型部门。维护、保养、利用好这些昂贵的资源,是检验检疫机关的义务。特别是“三电”工程上马以来,信息设备的安全愈显突出:检验检疫机关使用的仪器设备对工作环境的要求较高,客观上提出了强化管理的要求:检验检疫机关应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建章立制,采取有力措施,使国家资产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检验检疫机关必须树立大的资源观,做到全国一盘棋,积极配合国家主管部门做好仪器设备和相关资源的调配工作。

5.产品实现的策划

检验检疫机关进行产品实现的策划时,要有改革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努力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和办法。例如,按照“大通关”的模式探索检验检疫的新模式、按照无纸化办公的要求推进“三电”工程、改进对出口企业的监管方式并实施分类管理、加强进口废物管理、开展装船前检疫、建立风险须留和信息通报机制、实施政企分开和企事业单位的改革等。

6.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检验检疫部门的“审单”属于标准7.2.2条款“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这里所说的“产品”.指有关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执行,评审的核心内容是如何依法实施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人员接触的货主和出入境人员是自己的工作对象.而非标准所指的“顾客”。

7.设计与开发的删减

根据ISO9000标准对于设计和开发的解释,凡担负检验检疫改革试点任务的直属局,其设计和开发过程不可删减;其他局可酌情考虑对7.3条款的各于条款进行全部或部份删减。

8.采购和供方评价

检验检疫的工作质量与实验室建设密切相关;检验检疫局对自己管辖的实验室应该按照内外市场比的要求,将其作为供方进行管理和控制.将要求其按照ISO17025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对于局内实验室和社会实验室应一视同仁,打破部门框框,实现社会资源共享,以最大限度利用国内检验试验资源,为检验检疫事业的跨越式发展服务。

有一种观点认为,服务组织招聘人员应该按照标准7.4条款进行控制。笔者认为不妥。这种观点的错误在于忽视了标准的整体架构。标准的6.2条款明确提出了对人员教育、培训、技能、经验的要求,并将这个质量过程作为体系的策划阶段。采购过程是第7章“产品实现”过程中的子过程,其顺序在7.2“与顾客有关的过程”之后。组织如果将招聘人员视作采购过程,就意味着先签定销售合同,再招聘人员,与标准4.1条款“确定这些过程的顺序和相互作用”的要求相悖,也在逻辑上有违标准PDCA的过程架构。从另一方面讲,6.2条款的内容完全可以满足对人员的控制需求,只要严格按照该条款的要求执行,就能充分满足标准和检验检疫工作的需要。

9.标识和可追溯性要求

检验检疫工作涉及的产品标识主要包括样品标识、工作记录标识、工作人员标识。其中,样品标识应符合IS017025标准的要求,工作记录应针对手写记录和电子记录采取不同的标识方式,人员标识主要通过统一着装、佩带唯一工作编号予以实现。

10.顾客财产识别

检验检疫机关可以将货主等服务对象提供的各种商业信息等无形资产现作“顾客财产”.按照标准7.5.4条款的控制要求进行管理。特别应履行为服务对象保密的承诺。

11.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检验检疫过程的监视和测量应该与各种执法监督和检查活动相结合.对检验检疫过程的有效性、时限性、规范性和合法性进行及时、全面、客观的检查并作出评价,以证实检验检疫过程实现所策划的工作目标的能力。

检验检疫机关超出执法范围而接受委托进行的检验检疫活动,等同于市场商业行为,对顾客需求和质量管理体系过程的识别可以按照服务型组织贯沏标准的成熟模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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